发文字号:宁人社发〔2024〕 53号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 22日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各市、县(区)税务局,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宁人社发〔2024〕 158号)文件精神, 现将调整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3年度, 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7054元。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上年度发放的工资总额核定, 2024年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853元/月, 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4264元/月。同一缴费单位,原则上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保持一致。
(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调整
1.基数确定
参保单位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2024年12月份的养老、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2024年度养老、 失业保险缴费实缴到账后, 社保及税务部门将以2024年12月当月申报的缴费基数为基准计算2024年度养老、 失业保险费应缴总金额, 因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予以补差或退费。
2.补差方式
已按上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缴纳的, 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4853元/月或高于上年缴费基数上限22998元/月的在职参保的单位职工, 需调整并缴纳差额。其中: 1-6月补差工作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调整后通过共享平台传送税务系统, 7月以后补差工作由税务部门负责调整, 补差缴费全部由税务部门统一集中征缴。各参保单位线上可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专区、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费款缴纳专区查询差额调整数据以及应缴费数据,确认无误后及时完成缴费, 线下可自行前往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办理社会保险费补差业务。
3.退费方式
(1)为减轻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 2024年度参保单位因年初缴费基数调整产生的养老保险差额退费采取免申即退方式, 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退费规则进行核实办理。参保单位完成2024年12月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并实缴到账后,登录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搜索“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差额退费”事项,查询养老保险应退费总金额及明细。
(2)参保单位其他原因办理退费,线上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或线下前往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提交退费申请, 经税务部门核实缴费后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退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一)缴费申报标准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024年度缴费基数下限为4853元/月、上限为24264元/月。缴费人可在自治区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档次, 具体参照档次如下:
(二)缴费截止时间
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 31日。
(三)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 线上可通过电子税务局APP、 “我的宁夏” APP, 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工商银行、石嘴山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线上渠道办理缴费业务。线下可通过办税服务厅、 自助办税(费)终端以及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工商银行、石嘴山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缴费业务。
(四)缴费凭证获取
缴费人通过微信、手机银行、 自助设备等渠道缴纳费款系统出具的电子凭证、 电子回单、小票均为有效凭证,确需税务缴费凭证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电子票据
(1)打开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缴费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地方特色”-“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完税证明开具”功能查询后开具。
(2)打开电子税务局手机 APP, 点击进入社保费, 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查询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完税查询及证明补打”, 查询已开具的完税证明并进行补打。
2.纸质票据
缴费人在商业银行渠道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的, 商业银行提供的小票可作为缴费票据; 缴费人缴费的商业银行柜台打印电子缴费付款凭证可作为缴费凭证。缴费人亦可凭缴费小票或电子缴费付款凭证, 到办税服务厅换开《税收完税证明》或打印缴费记录。
三、业务咨询
缴费人员在办理缴费业务时, 如有疑问可拨打税务部门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在办理参保登记、 权益记录和待遇发放等业务时, 如有疑问可咨询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1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