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5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调基补差及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5-11-19 16:38:0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发文字号:宁税发〔2025〕 35号

发文日期: 2025年11月17日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各市、县(区)税务局,各市、县(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定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 (宁人社发〔2025〕 130号)文件要求, 现将2025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调整基数并缴纳差额(以下简称调基补差)及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调基补差

(一)调基补差范围

参加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2025年度已申报的缴费工资低于2025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下限4955元/月,高于2024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上限24264元/月, 需进行调基补差。

(二)调基补差方式

用人单位根据我区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向税务部门自主申报调基补差。 线上可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社保业务专区、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缴费工资申报专区进行调整,系统根据调整后缴费工资自动生成补差金额, 由用人单位确认无误后及时申报缴费; 线下可通过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办理。 为保证权益记账准确,调基补差暂不支持多缴抵顶。

医保部门按照税务部门传递的实缴信息一并记录医疗保险权益,并及时共享相关信息。

(三)调基补差时间

2025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调基补差应于2025年12月 31日前完成。

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一)缴费标准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基数由本人根据经济承受能力, 在4955—24774元/月之间自主选择, 按本人申报缴费基数的10%按年一次性申报缴费。对办理特殊缴费业务的人员,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特殊缴费单并发送税务部门后,再自行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或“线下”渠道缴费。 医保部门按照税务部门传递的实缴信息, 一并记录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等政策实施后的相关权益, 并及时共享相关信息。 自治区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另有新规的, 从其新规。

(二)缴费时间

202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 线上可通过电子税务局APP、 “我的宁夏” APP、 云闪付 APP, 黄河农村商业银行、 宁夏银行、石嘴山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税务部门合作银行线上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线下可通过办税服务厅、 自助办税(费)终端以及黄河农村商业银行、 宁夏银行、石嘴山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税务部门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缴费业务。

(四)缴费凭证获取

通过“我的宁夏” APP、 自助设备等渠道缴纳费款获取的电子凭证和商业银行开具的电子缴费凭证, 同税务部门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一样,均可作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费补贴报销凭证。确需税务缴费凭证的可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 电子税务局手机 APP功能查询后开具。 缴费人亦可凭缴费凭证, 到办税服务厅换开税收完税证明或打印缴费记录。

三、退费办理

退费业务暂按照原政策和流程办理。税务、 医保部门要强化业务协同,按照 “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优化退费办理流程, 积极推进退费业务线上办理, 力争实现高效办、便捷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调基补差及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关系到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协同,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税务、 医保部门要联合发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通告,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提高参保人员对缴费工作的理解, 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

(三)加强培训辅导。各地税务、 医保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经办人员要熟练掌握系统操作及业务办理。加强对用人单位调基补差业务的培训辅导,组织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5年度调基补差工作。

(四)做好风险防控。各地税务、 医保部门要建立问题快速响应机制, 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处置征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遇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确保集中征缴工作顺利推进。

本通知待遇计发相关政策由医疗保障部门负责解释。缴费人在办理申报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 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其他医疗保险问题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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