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税务局:不负“春”光与时行 点亮治税新“枫”景
发布时间 : 2024-05-20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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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原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人勤春早争朝夕,奋楫笃行正当时。海原县税务局以纳税人和缴费人满意为落脚点,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与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持续优化“征纳互动”服务举措,创新一线税费争议化解手段,点亮基层税务治理新“枫”景。

“春”“枫”送暖,打造征纳互动“智税圈”

海原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坚持党建引领,依托党员骨干建立征纳互动运营中心,纳税人缴费人只要通过电子税务局登录“征纳互动”平台,实时连线税务坐席人员,即可体验“语音+视频”全程“陪伴式”服务,还可发起屏幕共享,由坐席人员远程“代入式”辅导操作,实现“办中能问、问中有办、问办协同”,实时满足群众业务咨询、业务办理、业务查询、投诉建议等各类诉求。

“征纳互动平台真的太方便、太智能了!在网上就能直接与大厅人员沟通,还能视频连线,几分钟就帮助我们解决了问题,不然还要海原、海兴两地来回跑,真的是非常感谢!”宁夏富源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办税人员段先生感谢道。

“春”“枫”沐阳,奏响综合治税“交响曲”

海原县税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各税务分局(所)工单处理联络员机制,由联络员全程全权负责承接涉及本部门的诉求、咨询等权益保护事宜,将诉求响应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各股室“业务专家”常态化进驻办税服务厅,实现诉求办理流程扁平化、前置化。同时,以多元服务为路径,拓宽群众路线,整合业务骨干、涉税机构人员、公司财会等力量组建“税聚微光”志愿服务队,凝聚共治合力,做好预先服务、精准送达等宣传辅导工作。

“春”“枫”化雨,开启精细服务“新篇章”

海原县税务局探索新时代税费争议解决方式,通过建立“税费争议调解室”将“枫桥经验”进一步深化延伸。办税服务厅前台优化靠前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规范,为纳税人解决各类复杂涉税问题,后台设置“税费争议调解室”,与海原县司法局协同配合,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出现的较为复杂的税费争议,分析梳理问题,及时答疑解惑,做到有矛盾不出厅,从源头减少征纳矛盾,让“枫桥式”办税服务厅成为推进精细服务的最前沿。(叶文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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