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视频指挥系统升级优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公告为区局协助稽查局发布,具体事宜请联系稽查局)

发布时间 : 2023-12-19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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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区税务局财务管理处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视频指挥系统升级优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视频指挥系统升级优化项目

项目编号:NXSWJC20230002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南大街17号

项目联系人:吴贵忠

项目联系电话:0951-503437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吴贵忠  0951-5034370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南大街17号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四、标讯信息:

(一) 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视频指挥系统升级优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行业划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总预算金额:387.48万元。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视频指挥系统升级优化项目

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按照采购人需求完成系统的升级改造。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视频指挥系统升级优化。针对新增功能的开发,依据业务功能需求、与外部系统数据交换需求、系统技术架构和项目约束要求,实现大数据选案、联合办案、预警响应、部门协作、涉税案件办案信息交换共享,在各层级税务机关间实现税务系统与公安等七部门协作,充分利用情报中心共享大数据信息,实现联合办案相关功能,建设数据分析模型,实现智能精准选案、办案、分析等功能。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详细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5)投标人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承诺书;

(7)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投标无效;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14:00—17:00时,投标人须详细填写附件中的报名回执单,并将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包含报名单位、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416507719@qq.com 。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上午9:00—12:00、14:00—18:00(节假日正常休息)。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电子邮箱。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报名通过后采购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报名邮箱。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0日上午09时30分整(上午09时0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0日上午09时30分整

开标地点: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南大街17号1809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八)其他补充事宜: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招标公告期限: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公告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http://ningxia.chinatax.gov.cn/)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12月19日


报名回执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名时间


公司名称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号


公司电话


电子邮箱


注: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实填写本回执单,填写完成后与营业执照、授权函(含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1个PDF文件发送至招标公告中公布邮箱,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请供应商发送回执单时标明****项目(项目名称)+ ***公司(公司名称)报名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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