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对银川市新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等74户非正常纳税人的欠税公告

(2021年第4号)

发布时间 : 2022-07-04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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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区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第9号令)的规定,现将截止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认定为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欠缴税款(不含附加税费、罚款、滞纳金)情况(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

1.2021年第4季度企业非正常户欠税公告信息.xls

2.2021年第4季度个体工商户非正常户欠税公告信息.xls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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