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42100MB15479567/2022-00931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 发文机关: | 吴忠市税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08 |
| 发文字号: | 文 种: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同心县税务局委员会2022年4月25日决定:
燕龙任国家税务总局同心县税务局党委办公室主任;
张阳阳任国家税务总局同心县税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副书记(股长);
李鹏飞任国家税务总局同心县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正股级,负责日常工作);
免去海兵国家税务总局同心县税务局党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马堃国家税务总局同心县税务局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马超国家税务总局同心县税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副书记(股长)职务;
免去金锐铭国家税务总局同心县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职务。
张阳阳、李鹏飞2位同志试用期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