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42100MB15479567/2022-00508 | 主题分类: | 非正常户公告 |
| 发文机关: | 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税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30 |
| 发文字号: | 文 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有关规定,下列单位已认定为非正常户,现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