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灵武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增设电梯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04-12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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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灵武市税务局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国家税务总局灵武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增设电梯设备项目的招标事宜,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灵武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增设电梯设备项目已由国家税务总局灵武市税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灵武市税务局,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拨付专项基建项目经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HURUI2021-GC[06]

2.2 建设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灵武市税务局 

2.3 项目概况:新建外置电梯一部(五层贯通门电梯),主要包括电梯基坑、钢结构、玻璃幕墙、电梯的安装与调试、电梯装饰装修。

2.4 标段划分:电梯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施工能力,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投标单位需提供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取得电梯生产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的正式授权,一个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个投标人投标,同时并提供电梯生产制造企业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许可证,在宁夏地区有固定的维保机构。     

3.2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1年4月13日起至2021年4月20日(节假日除外)止,每日9:00至12:00,14:00至18:00,在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路陕西大厦B座1304)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电梯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和电梯生产企业公章及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报名当天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5月7日14:30 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路陕西大厦B座1304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灵武市税务局

联 系 人:王志刚          联系电话:0951-4022165

代理机构: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路陕西大厦B座1304

联 系 人:马  悦          联系电话:0951-8593120

 

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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