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企业与湖北宜昌兴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已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这次疫情原因中断了往来,突然没有了原材料,给企业生产造成了一定影响,严重影响了企业复工复产进度。”据企业财务负责人李彬表示。
据了解,宁夏金海新宁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化学试剂与助剂,如多聚甲醛、六亚甲基四胺、甲醛溶液的企业。自2019年上半年开始,该企业与位于湖北省的宜昌兴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合作,每周均有购入原材料甲醇的业务往来。疫情发生后,两家企业中断了联络。
在接到助力湖北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后,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筛选出金海新宁化工曾与湖北企业有过业务往来。主管税务局平罗县税务局第一时间同企业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是否存在原材料采购困难等。得知企业为了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已经开始寻找其他采购渠道时,平罗县税务局一方面与企业沟通协调,鼓励企业在稳定生产的前提下,继续与宜昌兴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保持合作。一方面及时反馈上报企业问题,多方联系协调解决问题,助力两地企业重新畅通购销渠道。同时根据行业特点筛选出企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对企业开展精准辅导。企业对税务局所做的工作十分感动,也表示绝对支持。就这样,3月20日前后,两家企业恢复了合作。
截至目前,已产生4笔订单,宁夏金海新宁化工有限公司向宜昌兴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累计采购了1600吨甲醇,订单金额累计244万元。宁夏金海新宁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与湖北企业良好的合作关系会持续下去,还会适时适度加大采购量,税企携手共克时艰,共渡难关。
(供稿:王施予、孔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