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对银川市兴庆区创兴恒门控设备经销部等128户非正常纳税人的欠税公告

2019年第1号

发布时间 : 2019-07-05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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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第9号令)的规定,现将截止2019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认定为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欠缴税款(不含附加税费、罚款、滞纳金)情况(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2019年第1季度欠税纳税人公告清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19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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