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北京中路办公区物业安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19-03-13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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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区税务局财务管理处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北京中路办公区物业安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XSWJ-2019-11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7号

项目联系人:郭黎君

项目联系电话:0951-505859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郭黎君   0951-5058598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7号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北京中路办公区物业安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物业管理

行业划分: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预算金额:年预算为152.66万元,三年总预算为457.98万元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北京中路办公区物业安保服务项目,主要负责北京中路办公区物业及安保服务。服务内容主要为办公楼公共区域内的保洁服务、绿化养护、会务接待服务、安保保障和所有的房间及设备、设施的养护,包括但不限于:全部上下水、强弱电系统、道路、停车场、门窗、家具、设备及其附属的排水管道、阀门、排污管道疏通、清理等。

根据本局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本项目实际情况,拟配置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情况是:拟用工31名,其中管理人员1人,会议客服接待5人,工程维修5人,保洁员10人,安保人员10人(含保安队长一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行为;(需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3月14日——2019年3月20日,上午9点——11点30分,14点30分——17点30分,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7号605办公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携带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自带U盘免费拷贝自带U盘免费拷贝。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3日  下午2点45分

开标时间:2019年4月3日  下午2点45分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7号自治区税务局619招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在领取招标文件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时,里面标注的联系人、电话、传真及邮箱为项目执行期间贵单位主要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出的任何文件、澄清、通知仅以“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上信息为准。请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随时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以及按时查看邮箱。若相关潜在投标人由于自身原因擅自更改信息而导致未及时收到相关通知,后果自行承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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