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现就多功能会议室会议扩声系统采购项目组织公开采购,邀请具备供货和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多功能会议室会议扩声系统采购项目
1.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3采购内容:多功能会议室会议扩声系统采购
1.4采购预算:172685元
1.5供货期: 30日历天
2.项目编号:YL20181202
3.供应商资格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查询信息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
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报名时间、地点
4.1 报名时间: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1日
4.2 报名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西路1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710室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5.招标文件获取
5.1 在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1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2 获取方式:免费领取电子文档(自带U盘)。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9年1月14日14时0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14日14时00分。
6.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西路1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710室。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7.2缴纳方式及退付:投标保证金现金方式缴纳。
7.3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项目完成时间
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9.发布公告的媒介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
(http://ningxia.chinatax.gov.cn/col/col11766/index.html)
10.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
联系人及电话:金欢 0955-7022692
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西路1号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