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不动产常用登记类型申请材料
一、预告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团体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申请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3、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4、属于下列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预购商品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以预购商品房等不动产设立抵押权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及不动产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
(3)不动产抵押的,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
(4)不动产转移的,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转让合同。
预告登记申请材料流程图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团体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申请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5、房屋已竣工的材料。
6、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7、属于下列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2)土地未登记的,提供税费优惠申报证明材料或纳税缴纳凭证。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申请材料流程图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团体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申请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3、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买卖、互换、赠与、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供买卖(互换、赠与、作价出资入股)合同或协议。
(2)因已继承、受遗赠取得的,已做已做公证的,提交《公证书》;未做公证的,提交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书面约定协议等材料。
(3)共有人增加或减少或份额变化的,提供共有人增加或减少协议或份额转移协议。
(4)不动产分割或合并导致权属转移的,提供分割或合并协议书、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5)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变化的,提供生效法律文书。
5、税费缴纳凭证;有优惠的,提交税费优惠申报证明材料。
6、划拨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提供划拨转出让用地批准文件、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
7、政策性住房发生转移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政府补贴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符合上市材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材料流程图
四、抵押权首次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团体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申请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
5、在建建筑物抵押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许可证。
抵押权首次登记申请材料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