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40000010065510N/2018-00382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 成文日期: | 2018-10-15 |
| 发文字号: | 文 种: |
宁税行政登记公示〔2018〕01号
宁夏中信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于2018年9月25日向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提交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该税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有限责任;股东人员2名[王军(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0070722)、陈小清(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0084340)];法定代表人王军;其他职业资格人员1名[李永华(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0066211)]。现场察验,宁夏中信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交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材料项目齐全,内容完整,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依据《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31号)之规定,经初审和系统监控查询,宁夏中信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符合行政登记条件,现对其名称、股东、法定代表人及其他职业资格人员等有关信息予以公示。社会组织及公众如对上述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异议的,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反映。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1号宁夏税务局办公大楼808、807室。
电话:0951—5695160、5045012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18年10月15日